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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非英语专业学生报考英语等级考试资格规定 2007年(教)2号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09:54编辑:陈艳来源:国际关系学院教务处点击:(256)
国际关系学院非英语专业学生报考英语
等级考试资格规定
2007年(教)2号
(2007年9月制定,2011年6月第一次修订,2015年7月第二次修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非英语专业学生报考英语等级考试,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取得相应的证书,保持我校高水平外语教学的特色,特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所涉及的英语等级考试包括:大学英语四级(CET4)、大学英语六级(CET6)、英语专业四级(TEM4)、英语专业八级(TEM8)。
二、《北京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手册》就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生的报名资格做出如下规定,“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才能报考CET4;未修完四级英语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考生不允许报考四级;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获得CET4合格证书或取得425分(含425分)以上CET4成绩的学生才能报考CET6。”
三、鉴于我校长期坚持高水平外语教学标准,我校非英语专业院系在本科一、二年级开设的英语课均比普通高校多,经与北京市教委协商,我校非英语专业院系的学生可以在一年级上学期报考当年12月份举行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四、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测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评估性统一测试。每年11月中旬报名,第二年4月的第三个周六考试;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测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高年级阶段教学评估性统一测试。每年11月中旬报名,第二年3月的第三个周六考试。
五、鉴于我校长期坚持的高水平外语教学标准,经与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协商,我校非英语专业院系的本科生,视同“以专业英语作为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也可以报考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 非英语专业院系的本科二年级学生,CET4成绩在500以上的,获得报考英语专业四级的资格;
2. 非英语专业院系的本科二年级学生CET4未达到500分不能在当年报考英语专业四级的,如在本科二年级当年12月和第二年6月的CET6考试中成绩达到425分,可在本科三年级申请以补考生身份参加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一次。补考生成绩按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的规定均按合格记录。
3. 非英语专业院系的本科四年级学生,CET6成绩在500分以上或者通过英语专业四级的,获得报考英语专业八级的资格;
4. 非英语专业院系的学生,自愿参加英语辅修,修满50学分(含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24学分),所有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在3.0以上(含)者,获得报考英语专业八级的资格。
六、本规定经校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七、未竟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