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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 14:57编辑:陈艳来源:国际关系学院教务处点击:(752)
7.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专业英文名:The Science of Law
专业代码:030101K
学科门类:法学(法学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提升学生职业胜任力为目标,坚持“政治+法律”“外语+专业”“国内+涉外”和“理论+实践”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富于创新进取精神和忠诚奉献精神,掌握扎实全面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具备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进一步接受法学教育基本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尤其注重掌握涉外法律知识、国家安全法和国际法知识,通晓我国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练运用英语交流,具备国际视野,能够胜任国家政法系统、党政机关、国际组织、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及其它法律工作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方式
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以及专业实践课程、创新创业实践、学科竞赛以及实习课程的锻炼,帮助掌握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同时增强法律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加强国际关系和经济贸易知识培训,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三、主要专业课程
专业必修课包括基础理论、公法、私法、国际法、实践课程五个课程模块,具体开设的课程包括法学入门、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法律写作与法律检索、法律职业伦理、宪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安全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双语)、民事诉讼法(含仲裁法)、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
专业选修课包括基础理论、公法、私法、国际法、国际组织、实践课程六个课程模块,具体开设的课程包括法律逻辑学、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英语(双语)、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环境资源法、刑事侦查学、外国公法案例研习、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研讨与案例分析、侵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券法、保险法、国际组织法、国际条约法、国际海洋法、国际刑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商事仲裁(双语)、涉外与司法礼仪、公法模拟法庭、私法模拟法庭、国际法模拟法庭、法院司法实践等课程。选修国际组织模块课程,须通过院系选拔后整体选修,为向国际组织推送人才准备专业知识。
其中,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开设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为国际法学、国家安全法学、国际条约法、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人权法等课程,双语教学课程为国际商事仲裁、法律英语和知识产权法等课程,开设的实践拓展课程为涉外与司法礼仪、公法模拟法庭、私法模拟法庭、国际法模拟法庭、法院司法实践等课程。
另外,我校在每年的6-7月份开设夏季学期课程。学校统一组织部分课程,由校系两级办学,各院系邀请国际高水平师资,面向各专业二年级在校生开展外语或者双语教学活动。部分夏季学期国际化课程经院系审核、教务处确认后可冲抵专业选修学分,冲抵学分不超过3学分。
四、毕业学分要求
毕业应完成 总学分 | 通识 必修课 | 通识 选修课 | 专业 必修课 | 专业 选修课 | 实践 环节 | |
163 | 54 | 10 | 52 | 31 | 16 |
五、主要实践活动安排
1.专业实践性课程:在部门法课程中注重采用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方式,将国内法与国际法案例研习、参与法律实务及模拟法庭审判、模拟竞赛、法院司法实务等实践教学活动纳入专业课程的教学环节,加强对基础知识的实践演练,全面训练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包括事实调查、交流、辩护、谈判、诉讼、调解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课程必须至少完成13学分。
学年 | 实践课程 | 周 学时 | 总 学时 | 实践学时 | 课程名称 |
第 二 学 年 | 法律职业伦理(必修) | 2 | 30 | 20 | 结合案例分析、讨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司法伦理规范和伦理关系规范、业外行为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以及廉洁自律规范等内容。 |
外国公法案例研习(选修) | 2 | 30 | 30 | 结合国外的宪法、刑法和行政法案例,讨论和分析相关法律原理和内容。 | |
继承法研讨与案例分析(选修) | 2 | 30 | 15 | 每周用1课时围绕不同的继承法制度内容进行讨论、分析,组织学生开展小组讨论。 | |
法院司法实践(选修) | 3 | 45 | 45 | 校外实践课程,由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审判团队进行一对一授课。 | |
第 三 学 年 | 国家安全法学(必修) | 2 | 30 | 20 | 分析、讨论国家安全法的实务趋势和典型案例。 |
法律写作与法律检索(必修) | 2 | 30 | 30 | 起诉状、申请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作,法律条文、案例和论文的检索。 | |
公法模拟法庭(选修) | 2 | 30 | 30 | 围绕行政法和刑法等学科内容,结合学科竞赛的综合整理和分析能力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公法类案件的实操能力。 | |
私法模拟法庭(选修) | 2 | 30 | 30 | 围绕民法、商法等学科内容,结合学科竞赛的综合整理和分析能力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公法类案件的实操能力。学生私法类案件的实操能力。 | |
国际法模拟法庭(选修) | 3 | 45 | 45 | 围绕国际刑法、国际海洋法等学科内容,结合学科竞赛的综合整理和分析能力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公法类案件的实操能力。学生国际法类案件的实操能力。 | |
涉外与司法礼仪 | 2 | 30 | 30 | 对司法形象礼仪、公务礼仪、职业礼仪、社交礼仪、涉外礼仪等进行培训,分组模拟、角色扮演。 | |
法学前沿专题(选修) | 1 | 15 | 15 | 邀请学者、行业实务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来校授课,讲授法律实务工作中的前沿问题。 | |
专业教学实践(选修) | 2 | 30 | 30 | 利用夏季学期,组织学生赴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京师律师事务所等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习实践。 |
2.学科竞赛:法律系组织举行的法治主题征文比赛或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法律系认可的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等国内专业学科竞赛以及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中文、英文)、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比赛等全国性和国际性专业学科竞赛,计入素质拓展模块实践学分体系。
3.大学生学术支持计划:从第三学期到第七学期,学生均可申报学生科研项目,由校内教师担任导师,学校给予资助。通过发现问题、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历练,增强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和承担一定科研工作的能力。
4. 专业实习和实践:夏季学期将作为面向法学专业三年级的专业教学实践学期,法学专业将集中组织到实习基地开展实践教学。鼓励学生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经院系审核、教务处确认后可冲抵选修的实践课程学分,冲抵学分不超过5学分。
5. 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训练:在校期间学生还有机会以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身份参与在首都举行的重大外事活动或国内外高层次赛事和会议,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中得到多方面的锻炼。参照《国际关系学院拓展素质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标准》执行。
六、文化素质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以转变教育观念为先导,以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为重点,建设富有特色的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设施,通过专业授课、法学前沿讲座、模拟法庭竞赛、辩论赛、“法眼看校园”、普法宣传等课内外活动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提升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法律研判与运用能力。
学生有机会申请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支持计划,通过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及进行调查研究的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七、学制与学位
四年为基本学制,学生可选择在三至六年内毕业。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八、相近专业
无。
九、毕业合格标准
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现行主要法律、法规的内容,了解法学理论前沿概况,理解国家法治建设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技能,懂经济,懂国际关系,能够运用法律理论和制定法分析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同时应掌握国际间法律纠纷的处理方式。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163学分,毕业论文通过评审,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方可毕业。
十、专业课教学计划表
法学专业必修课一览
(下表中课程的52学分须全部修满)
序 号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学 分 | 各学期学时分配(周学时) | ||||||||
一 | 二 | 四 | 五 | 七 | 八 | 十 | 十一 | |||||
基础 理论 模块 | 1 | 法学入门 | 30 | 2 | 2 | |||||||
2 | 中国法制史 | 30 | 2 | 2 | ||||||||
3 | 法理学 | 45 | 3 | 3 | ||||||||
公法 模块 | 1 | 宪法学* | 30 | 2 | 2 | |||||||
2 | 刑法总论* | 45 | 3 | 3 | ||||||||
3 | 刑法分论* | 45 | 3 | 3 | ||||||||
4 | 行政法学* | 30 | 2 | 2 | ||||||||
5 | 刑事诉讼法* | 45 | 3 | 3 | ||||||||
6 | 行政诉讼法学* | 30 | 2 | 2 | ||||||||
私法 模块 | 1 | 民法学 | 60 | 4 | 4 | |||||||
2 | 物权法 | 45 | 3 | 3 | ||||||||
3 | 经济法学* | 30 | 2 | 2 | ||||||||
4 | 知识产权法(双语) | 30 | 2 | 2 | ||||||||
5 | 民事诉讼法(含仲裁法)* | 60 | 4 | 4 | ||||||||
国际法 模块 | 1 | 国际法学 | 60 | 4 | 4 | |||||||
2 | 国际私法 | 30 | 2 | 2 | ||||||||
3 | 国际经济法* | 45 | 3 | 3 | ||||||||
实践 模块 | 1 | 国家安全法学 | 30 | 2 | 2 | |||||||
2 | 法律写作与法律检索* | 30 | 2 | 2 | ||||||||
3 | 法律职业伦理* | 30 | 2 | 2 |
法学专业选修课一览
(下表中的课程需选修满31学分,其中实践课程模块需修满7学分)
序 号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学 分 | 各学期学时分配(周学时) | |||||||||
一 | 二 | 四 | 五 | 七 | 八 | 十 | 十一 | ||||||
该模块修24学分 | 基础 理论 模块 | 1 | 法律逻辑学 | 30 | 2 | 2 | |||||||
2 | 外国法制史* | 30 | 2 | 2 | |||||||||
3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30 | 2 | 2 | |||||||||
4 | 法律英语(双语) | 30 | 2 | 2 | |||||||||
公法 模块 | 1 | 刑事侦查学 | 30 | 2 | 2 | ||||||||
2 | 犯罪学 | 30 | 2 | 2 | |||||||||
3 | 犯罪心理学 | 30 | 2 | 2 | |||||||||
4 | 环境资源法* | 30 | 2 | 2 | |||||||||
私法 模块 | 1 | 商法学* | 30 | 2 | 2 | ||||||||
2 | 侵权法 | 30 | 2 | 2 | |||||||||
3 | 婚姻家庭法 | 30 | 2 | 2 | |||||||||
4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30 | 2 | 2 | |||||||||
5 | 合同法 | 45 | 3 | 3 | |||||||||
6 | 公司法 | 30 | 2 | 2 | |||||||||
7 | 证券法 | 30 | 2 | 2 | |||||||||
8 | 保险法 | 30 | 2 | 2 | |||||||||
国际法模块 | 1 | 国际海洋法 | 30 | 2 | 2 | ||||||||
2 | 国际刑法 | 30 | 2 | 2 | |||||||||
3 | 国际人权法 | 30 | 2 | 2 | |||||||||
4 | 国际商事仲裁(双语) | 45 | 3 | 3 | |||||||||
国际 组织 模块 | 1 | 国际法经典选读(双语)* | 30 | 2 | 2 | ||||||||
2 | 国际条约法(双语)* | 30 | 2 | 2 | |||||||||
3 | 世界贸易组织法(双语)* | 30 | 2 | 2 | |||||||||
4 | 国际组织法(双语) | 30 | 2 | 2 | |||||||||
该模块修 7学分 | 实践 课程 | 1 | 外国公法案例研习(双语) | 30 | 2 | 2 | |||||||
2 | 继承法研讨与案例分析 | 30 | 2 | 2 | |||||||||
3 | 法院司法实践* | 45 | 3 | 3 | |||||||||
4 | 公法模拟法庭 | 30 | 2 | 2 | |||||||||
5 | 私法模拟法庭 | 30 | 2 | 2 | |||||||||
6 | 国际法模拟法庭(双语)* | 45 | 3 | 3 | |||||||||
7 | 涉外与司法礼仪* | 30 | 2 | 2 | |||||||||
8 | 法学前沿专题* | 15 | 1 | 1 | |||||||||
9 | 专业教学实践 | 30 | 2 | 2 |
注:标*课程为本硕一体课程,法律硕士(非法学)可以选修该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