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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关于开卷考试的管理规定 2012(教)5 号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0:17编辑:陈艳来源: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点击:(0)
为规范我校开卷考试工作,使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更好地反映学 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并以此推动考风考纪建设,特对我校开卷 考试作以下规定。
一、开卷考试的目的 :开卷考试的目的是考察学生综合运用课程 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必须运用所学知识,经过认真 思考进行归纳、比较,找出知识的内在联系,确定答题的脉络,创造 性地组织材料,最终得出答案。
二、开卷考试的类型 :开卷考试包括堂上开卷考试和堂下开卷考 试两种。堂上开卷考试是指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允许考生携带规定的 书籍资料,并独立查阅、思考后答题的考试方式。在考试过程中,考 生只能独立作答,不可相互借阅、交换书籍资料,不可交头接耳、相 互交谈、传递信息。堂下开卷考试指采用不指定地点提交论文、报告
(含调研报告、读书报告)等形式进行的考试方式。 三、开卷考试的命题与试卷审定 :堂上开卷考试的试题主要应采用专业案例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题、综合设计题或撰写小论文 等题型。采用堂下开卷考试(堂下论文、报告)的课程,任课教师应 向学生明确学术论文写作的规范,对论文选题的范围、论文的格式、 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及参考文献作出明确的要求(如个别院系对字数有明确要求,经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开卷考试课程的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的权重要合理。 开卷考试试题应履行试卷审定程序,填写《国际关系学院试卷审批表》,经教研室和院系审核签字。审批表、试卷和论文(含电子版、 纸质版)等材料一同归档。
四、开卷考试使用的资料 :堂上开卷考试中只允许学生携带教师 明确指定的教材、参考书籍、有关工具书和纸质的课堂笔记等参考资 料。通讯设备、电子设备(电子辞典、电子记事本、带存储功能的计 算器、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均不允许带入考场。
五、开卷考试作弊的认定和处理 :堂下开卷考试(学期论文)的 课程,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提交电子文档。任课教师可向所在院系申 请使用“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论文的检测。学校定期组织对采用 堂下论文考核方式的课程进行抽检。查重率超过 35%(含引用文字 复制比),认定为考试作弊,成绩以“0”分记入成绩单。开卷考试作 弊的认定及处理按《国际关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章第三节 “学业和考试违纪行为与处理”的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 2012 年下发(教)5 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 年 7 月修订,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